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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暂不具备提高额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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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15:20  来源:

昨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新政策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称,中心目前暂不具备上海等地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条件。

上海从100万提至120万

上海市公积金新政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元。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上海从100万提至120万

上海市公积金新政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元。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兰州从50万提至60万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个人购买商品房、经适房等住房申请贷款时,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其中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新规从4月1日起执行。

从整体形势上来看,全国多地都在积极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京暂不具备提高条件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公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积金资金紧张。“南京公积金去年资金运用率达101.00%,个贷比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目前中心暂不具备上海等地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的条件。”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称,此前的“330新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目前文件还没有下达,具体执行时间还要等通知。□金陵晚报记者 朱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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