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都市网-天津都市门户网站 欢迎您!



春节假期成婚姻家庭纠纷季?“闪婚闪离”频现

正有 0 人评论 我来说两句

2015年04月14日 09:38  来源:

■ 陈金华

日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对2015年春节前后立案情况调研发现,1月21日至3月2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8件,其中离婚、婚约财产、子女抚育、抚养等涉及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768件,占立案总数的55%。这种现象在基层法院非常普遍,应引起重视。经分析,春节假期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剧增的原因有三:

第一,就业难导致大量辍学,婚恋向低龄化发展。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城市家庭出身的毕业生87.7%的就业率与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69.5%的就业率相差18.2个百分点,且这种城乡差异还会持续扩大。

“大学毕业等于失业”“上大学不如去打工”的观念流行,使得农村地区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一些认为无法考上一类大学或认为日后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学生选择放弃读高中,甚至放弃读初中,辍学年龄走向低龄化。而他们辍学后的第一选择就是外出打工挣钱,为谈婚论嫁和建房、买房积累财富。虞城法院今年春节前后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辍学者所占的比例高达79.3%。

第二,媒人推波助澜,催生春节相亲潮。如今在农村,过了20岁的单身男女已经算是大龄青年。由于婚恋逐步向低龄化发展,对于平时在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的打工族来说,抓紧春节在家的时间频繁相亲,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否则只有等到来年春节。这种情况导致了媒人行业的红火。每年春节前后,媒人们都忙碌地走村串户,帮助回乡的青年男女牵线搭桥。在豫东农村,每促成一段婚姻媒人便会得到1000元左右的介绍费,收入非常可观。有的媒人为扩大“业务”还联合乡镇司法所为订婚青年进行婚前彩礼见证,作为预防纠纷的证据。

第三,仓促订婚,感情基础差是纠纷增多的主因。由于春节假期有限,大批农村青年就是靠春节回家期间频繁相亲订婚或结婚,然后再次外出务工来完成婚姻大事。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诱惑,使打工族的婚姻家庭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一旦一方在打工期间有了新的感情寄托,分道扬镳便在所难免。

于是打工族们利用春节返乡订婚或结婚,而又在下次回乡时离婚或退婚的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春节期间诉讼到法院的只是其中一部分。

该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张光明分析,农村婚恋观念也在发生改变,“闪婚闪离”对农村青年不再是新概念。在该院今年春节前后受理的婚姻家庭类纠纷中,离婚纠纷有424件,占55.2%;其中结婚不满1年的298件;婚约财产纠纷191件,占24.5%;订婚6个月至1年女方要求“退婚”或男方要求返还婚约财产的136件;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双方相互不了解,感情基础差是产生纠纷的主因。69.8%的案件纠纷当事人在城市务工,均是在春节返乡时“仓促”定下终身的。

农村婚恋新常态使婚姻家庭类纠纷在春节期间不断诉至法院,不但增加了审判压力,也为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增多。

对策及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村民和打工族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学法、用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倡导文明婚恋、文明嫁娶,杜绝买卖婚姻死灰复燃。目前,在豫东农村,仅订婚彩礼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八到十万元,这还不包括买房、建房和结婚时的花费。男方为筹集高额的彩礼,往往倾全家之力。

其次,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择典型案例到中小学校巡回开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发展观,强化青少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避免辍学低龄化恶性循环。

最后,要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实现社会风气良性循环。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家庭美德、社会道德,使人们以拥有美德为荣,激活亲情,珍惜爱情,让婚姻更幸福,家庭更和睦。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