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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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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09:39  来源: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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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5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36,215,812.00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3,621,581.20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丰元 A 南方丰元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55 00035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069 1.068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31,181,942.39 5,033,869.61

金的相关指标 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3,118,194.24 503,386.96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2500 0.2500

份额)

注:《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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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5 年 4 月 17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将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 年 4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

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

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

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

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投资者,请务必在 2015 年 4 月 16 日之前(含 2015 年 4 月 16 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

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

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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