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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2015"负面清单"公布 新版本与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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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14:09  来源:

今晚网讯 (记者 许鑫)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版“负面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新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比2013年版减少了68条,新版“负面清单”将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立群教授在接受渤海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版“负面清单”包括15个门类、50个条目。其中,特别管理措施为122项,比2013版的190项和2014版的139项有了进一步缩减,表明我国自贸区改革层次更深,标准更高。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自贸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进一步维护了国家产业安全,有效解决了对外开放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新版‘负面清单’开放程度提高。2015版‘负面清单’限制领域进一步减少,外商对华投资被进一步松绑,市场活力得到增强。此外,管理措施非常明确。‘负面清单’是自贸区制定产业准入门槛和实施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有了上海自贸区一年零七个月积累的宝贵经验,2015版负面清单的条目清晰明确,使得企业投资更加有章可循,经营更加有法可依。”周立群说。

此外,专家还指出新版“负面清单”越来越与国际惯例接轨。“‘简化审批、打破垄断、一线放开、二线监管’是负面清单的核心原则。与前两版负面清单相比,2015版负面清单进一步减少了常见投资领域的禁止限制措施,这在许多门类中都得到了体现。”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员曹知修介绍,开放区域的扩大也是2015版“负面清单”较之前两版的最显著特点。2013和2014版“负面清单”适用范围是包括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在内的28.78平方公里。在2015版“负面清单”适用区域当中,上海自贸区添加了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片区,面积增加为120.72平方公里。此外,还有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四地共用同一张“负面清单”,“投资便利、贸易自由、高端聚集、金融完善、监管透明、法规健全、辐射显著”是未来四家自贸区的共同经营宗旨。

专家指出,随着自贸区改革的进行,“负面清单”内容将不断修改,内容不断缩减、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开放区域不断扩大是其新常态。通过对比试验,得出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最佳方案,是“负面清单”修改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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