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下月调整 涨2元到8元不等
天津网 讯 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5月1日起,天津将调整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农村困难群众补助标准。调整后,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月累计涨幅2%-4%,城市补助标准为每月每人30元,农村为23元;涨幅4%-6%,城市45元,农村34元;涨幅6%-8%,城市60元,农村46元;涨幅8%-10%,城市75元,农村57元;涨幅10%-12%,城市90元,农村69元;涨幅12%-14%,城市105元,农村80元。比此前上涨两元到8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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