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获得赠卡之后难用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商家拒绝消费者使用赠送的美容卡而引起的纠纷。
前不久,消费者张女士和同事在一家美容店各花321元办了两张美容卡,美容店随卡赠送了两张“伴娘卡”,承诺办卡者可以将赠卡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使用。回去后张女士和同事将“伴娘卡”都送给了同一个朋友。当这个朋友到美容店去消费时,美容店老板告诉她只能使用其中一张卡做一次美容,另一张卡作废,并称美容店对赠品具有最终解释权。朋友将此事告诉张女士后,张女士便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投诉。
经调查,店主承认事实,但狡辩说:“对这个赠送的卡我们店是有规定的,一个人只能使用一次,谁让她们送给同一个人呢。况且这只是一个赠品,我们应该说了算吧!”
工商执法人员耐心讲解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对店主进行了认真批评教育。最终,该店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给张女士打电话道歉,并保证其赠卡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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