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船舶海工租赁政策出台 已完成8个平台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记者 余璐 昨日,首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在本市举行。东疆保税港区《加快海事金融产业发展(暂行)鼓励办法》同期公布,这是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后首个专注于船舶和海工租赁的支持政策。目前,国内租赁公司已完成了8个海工平台租赁,这些租赁业务全部通过东疆完成。
“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投资成本高、建造周期长,特别是海工平台,如果运营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来采购,在期限和额度上很难匹配。”工银租赁副总裁纪福星表示,而融资租赁可以很好地帮助船企和海工运营商解决资金问题,同时也可有效地分散融资机构风险。
东疆保税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办法将更好发挥东疆保税港区租赁业先行先试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海事金融发展政策环境。东疆保税港区将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东疆设立与航运金融产业相关企业,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将服务船舶、海工“三地两跨”租赁业务,支持租赁公司所在地海关和船舶制造地海关联动配合,创新通关模式,实施便捷通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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