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配备专职监督员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范予晨 市政府办公厅7月16日下发了《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规定,各街道乡镇将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每个网格管理单位配备3名专职人员,全市29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他同级网格管理单位共配备873名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
为深入推动清新空气行动,持续改善天津环境空气质量,天津今年3月启动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了解,专职网格监督员负责本级网格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三项职责:一是协助街道乡镇级大气污染防治网格长落实责任、承担任务、协调处理辖区内大气污染事件;二是对社区、村级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督办考核;三是协助区县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做好对街道乡镇级网格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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