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捞车牌赚外快不丢人
市民论坛
武汉一路口工地门前,挂了十几副汽车车牌。73岁的李爹爹说,这些车牌是前几天下大雨被冲走后,他在齐腰深的污水中摸回来的。他捞车牌赚外快,成交价大都在三五十元。这事儿引发不小的争议。(《武汉晨报》7月27日)
捡到车牌怎么办?一种是“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一种是坐待失主上门领牌。不过,这都是“捡到”后的道德选择。李爹爹之于车牌的关系,不是“捡到”,而是“捞到”。
《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这实际是将善意保管和恶意侵占进行了区分。只要是善意保管,丢失财物的人应向拾取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拾取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法律也给予保护。即便从生活逻辑来看,车牌掉了,有人去污水里帮你捞出来,适当物质感谢亦是人之常情,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抽象的道德牌坊主义思维。似乎在道德范畴谈钱,是很伤感情的事。结果呢,道德成本被人为规避,人人都是空谈家,道德在神龛上被膜拜,而不是在生活中被践行。就像污水里的车牌,宁可被风吹雨打去,宁可逼着车主花更大代价去重装,也见不得小成本的道德感谢。这种害死人不偿命的洁癖,活生生把道德逼上了圣洁高地。
拾金不昧固然要表扬,“捞车牌赚外快”也不丢脸。这,才是生活之常态。
◎邓海建 电视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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