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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通过QQ请假养胎 被公司认定旷工遭开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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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14:50  来源:

另一方面,单位不能拒收、拒看、拒批员工上交的医嘱等请假材料,不得制造莫须有的旷工假象。

付妍的律师宋国章告诉记者,其实双方各自都有瑕疵,原本打算上诉的,但付妍感觉身心俱疲,不想再继续纠缠下去。不过,请假程序中的瑕疵,原本可以避免的,希望其他职场人汲取教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同样是怀孕休假

她俩的境遇差别大

疏于办理请假手续

她被认定旷工

连续旷工4天被单位开除,28岁的唐娇(化名)以当时怀有身孕,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将某电器(重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5月,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唐娇的诉讼请求。法官解释,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本案中,公司是以唐娇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合法。

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准妈妈维权获支持

张女士是某销售公司的销售总监,36岁怀孕时已是一名高龄产妇,医生建议她暂停工作、在家保胎。张女士的丈夫随即将诊断证明书提交给公司代为请假。之后,张女士的身体状况持续不佳,医生要求张女士继续在家休养。然而,不管张女士如何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均拒绝,并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院认定,张女士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存在旷工事实,销售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重庆晨报记者封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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