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都市网-天津都市门户网站 欢迎您!



广东省拟收编“街头摆摊” 评:便民还需让利于民

正有 0 人评论 我来说两句

2015年07月31日 15:01  来源: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街头摊贩”和“城管”之间,似乎总有解不开的矛盾,这也是多年来各大城市管理中最难解决的顽疾。正因为这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的一部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条例草案,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

这份草案规定,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食品摊贩不用工商登记,只需要拿到登记卡就可以了。谁能抢到摆摊的黄金地段,将用摇号解决。

关于在哪儿可以允许摆摊,草案中也有说明。有关食品摊贩的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会及时向社会公开。也就是说,附近的居民也要了解自己的社区周围是否被划为摆摊区,不能由政府拍脑袋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摊贩今后将实行登记管理,也就是说只需要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就可以开门做生意了,不需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手续,大大简化了办理的成本。这份草案,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更加方便民众的生活,也是政府的一种“让利于民”,但从各方反应来看,问题又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如何解读广东省这份有关食品摊贩经营的管理草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地方政府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宏山做出了解读与评论。

经济之声:您看到这份草案之后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杨宏山:首先,感觉地方政府在针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比过去监管要简单一些,手续要少一些,赋予摊贩一个更好的经营权利,同时,信息也更加公开。总体上还是比较积极的。

经济之声:我们看到这份草案中提出,食品摊贩只需要拿到登记卡,不需要再进行工商登记就可以经营。我们常说“堵不如疏”,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做出的尝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人说了,不需要工商登记,食品安全监管谁负责?

杨宏山:现在国家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这样一个专门的机构以后,监管实际已经有所变化。过去是“九龙治水”,现在很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承担职责,其他很多部门与之相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过去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比如一些商场、超市等一些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但问题在于工商部门是负责登记的部门监管,没登记的就不监管,而实际登记后在露天的这些摊贩,工商部门也不能完全做到监管,加之现在的体制改革已经赋予一个专门的机构承担这方面的责任。

经济之声:关于这种街头摆摊的地段怎么来设置,也有一些争议。您觉得这个地段应该怎么设更理想?

杨宏山:从城市管理角度来讲,要考虑到两个方面,既要考虑到整体的整洁有序,同时又要考虑到社区老百姓生活的方便。具体的哪些位置确实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要双方达成共识,任何单方面的划定,实际上都有失平允。广东的这个草案,它在这方面比过去相比实际更加强调了公众的参与。它强调信息要公开,让所有的居民有一个知情权。

经济之声:对于街头摆摊的位置数量问题怎么来管理?

杨宏山: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如果数量很少就使得每一个摊贩所产生的利益过大,本社区老百姓正常的需求也不能充分满足,有可能也会面临某一些利益相关者利用这样的机制来获取额外利益的问题。这个草案强调基层的事情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包括摊位的摇号、出勤等机制的运作,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个协商的问题;同时它是一个动态的调整,需要摊贩本身以及当地的居民,大家相互参与。

经济之声:从另一个角度看,应该说这份草案是对于城市最难解决的街头摆摊问题给出了比较好的解决办法的探索,您觉得能不能现在确认,这个方法是目前看到的最好的方法?

杨宏山:这个方案不错,但具体的落实也有潜在的风险。因为如果真的完全按照规范的摇号和抽签,实际上是一种不好做的运作方式。所有摇号、抽签的程序都是人在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基层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现在还有很多问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层面,抽签和摇号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监督以及充分的参与做保障,设租和寻租与之对应的腐败风险将仍然存在。

经济之声:包括在管理等问题上,我们还应该在哪些细则上多做些文章?

杨宏山:除了一些文件来规定以外,还应该有一些法规,确保公开透明以及相关方面的参与。第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需要社会公众的介入。另外,应该还要有与之相对应的一些动态的信用管理机制等。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