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年养父女关系 因赡养和再婚问题无奈解除
做了50年的父女,八旬老人李铭(化名)觉得他和自己养女的缘分走到了尽头,因为赡养和自己再婚等问题,他将养女李佳琪(化名)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记者昨天从门头沟法院获悉,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据悉,李铭今年82岁,49年前,因为和妻子婚后无法生育子女,二人便商量收养一名孩子。1966年,李铭的一位同事去世,留下怀孕的妻子。不久,这位丧夫的妻子产下一女,因为没有抚养能力,她便将刚出生7天的孩子抱至李铭家,李铭收养了这个女孩,取名李佳琪。
原告李铭诉称,2013年,自己的妻子去世,李佳琪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反对自己再婚。李铭说:“我尽到了养父的义务,还资助她买车,但她却没尽到养女的责任,我生病期间她都没照顾过我。”
被告李佳琪否认自己不去探望照顾养父。李佳琪称,“我母亲去世前,父亲就和保姆好上了,后来,他把石景山的房子卖了,在东北给保姆买了一套房子,我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因原被告曾多次发生纠纷,矛盾不可调和,最终法院判决二人解除收养关系。张宇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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