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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6人上门逼债 债主涉非法拘禁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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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8日 23:20  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 玄研 记者 张源源 实习生 薛文莉) 南京一债主找6人一起强行将欠钱者带走,非法拘禁100多个小时,因此触犯刑法。昨天,这名债主及其同案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在玄武区人民法院受审,其余3人被另案处理。

债主王丹(化名)2013年借给曹丽(化名)70万元用于做生意,到了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时,曹丽却说自己没有钱还。王丹三番五次上门追债,终于讨回2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一直没有追回。

今年过年,王丹听说有人专门做“讨债生意”,便找到了一个姓刘的人,双方签下合同,由刘某帮王丹讨债。6月17日,王丹、刘某等人得知曹丽行踪,一行7人“堵”住曹丽,把她强行带到秦淮区瑞金路一家咖啡厅的包间内拘禁,期间王丹每天都会到包厢查看。“我去了之后就让她赶快还钱,不还钱就不让她走。”王丹说,从6月17日一早到6月22日凌晨,被非法拘禁长达100多个小时后,曹丽才被放走。

庭审中,王丹对于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发落。”王丹说。

公诉人认为,被告王丹等人以拘押、禁闭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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