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禁燃区划定 禁燃区总面积307.11平方公里
天津网 讯 根据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划定总面积830.54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新区禁燃区总面积307.11平方公里。
这些燃料和物质不能烧
根据通告,2017年底将完成禁燃区全部建设任务,实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零消耗。
通告明确了禁燃区内禁止燃烧的高污染燃料种类,主要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各种可燃废物等;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气;国家规定的未经加工成形的各类生物质(生物质气化除外)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
哪些地方属于禁燃区
滨海新区核心区禁燃区面积132.03平方公里。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全部为禁燃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禁燃区面积43.1平方公里。滨海新区其他地区中,开发区西区禁燃区面积13.49平方公里、中区禁燃区面积2.13平方公里,北塘企业总部园区禁燃区面积2.31平方公里,汉沽现代产业区禁燃区面积7.38平方公里,东疆保税港区禁燃区面积8.93平方公里,临港经济区禁燃区面积7.43平方公里。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天津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都市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