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路线 男子酒后夺下长途汽车:获徒刑3年半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 天津一名男子酒后乘坐长途汽车,为了改变行车路线,他竟然将司机划伤后,强行夺下长途汽车驾驶,幸被警方及时拦截,才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天津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
杜某曾因犯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2009年刑满释放,杜某不思悔改,平日酗酒闹事,经常惹麻烦。
2014年某日,杜某酒后在天津红桥区红卫桥长途汽车站门前,搭乘了开往河北省任丘市的长途汽车。该车行驶至天津红旗路与西青道交口时,被告人杜某突然要求司机改变行车路线。但长途车的行车路线是固定的,司机对他的要求表示拒绝。酒后的杜某恼羞成怒,与司机刘某某发生争执,而且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正在开车的司机划伤。刘某某被迫停车并下车报警。杜某这时没有消停下来,反而得寸进尺,竟然置车上几十名乘客的安全于不顾,坐到驾驶位上无证驾驶该车。当车行至西青道时被警车拦截,其驾驶车辆前部与警车左侧接触后停车,杜某被执勤的警察当场抓获。
案件侦查结束后移送至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杜某酒后无证驾驶长途汽车,对车上的乘客及路上不特定人群的安全,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检察官提醒:长途汽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搭载乘客众多,乘坐长途汽车时,应当听从司机管理,切勿一时冲动而危害他人乃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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