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都市网-天津都市门户网站 欢迎您!



一男子为泄私愤 在饭店厨房投毒

正有 0 人评论 我来说两句

2015年10月02日 21:41  来源:

商报聊城消息(庞孝君记者郑芷南 通讯员 王希玉 潘辉 孟倩)为泄私愤,从家中携带约70克亚硝酸钠偷偷放入饭店后厨装有白芷粉的料盒内,导致当日中午在该饭店用餐的36名顾客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被告人董志新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董志新为泄私愤,从家中携带约70克亚硝酸钠前往聊城市东昌府区后菜市街某饭店,将饭店后门卷帘门打开后进入到饭店后厨,将携带的亚硝酸钠放入饭店后厨装有白芷粉的料盒内,导致当日中午在该饭店用餐的36名顾客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经鉴定,在饭店锅内汤汁、白芷面及中毒者呕吐物中均检出亚硝酸根离子。

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新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董志新在大量饮酒后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为报复饭店老板而实施了犯罪;被告人投放的亚硝酸钠不同于其他危险物质,它本身是一种食品添加剂,食用过量才出现轻微中毒;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尽全力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志新为报复他人,往饭馆食材中投放亚硝酸钠,致多人食用后中毒,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