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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连发三起宰客事件 旅游局难唱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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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22:46  来源:

最近,省内连发三起节日期间宰客事件,引起社会热议。10月4号,一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自己在青岛一海鲜大排档点了一桌海鲜,结果结账时发现一盘“蒜蓉大虾”要价1520元——原来人家论“只”卖,一只38元。而“青岛38元一只大虾”之前,2日一位网友发微博,称在济南火车站附近遇到一家黑店。他在事先没有问价的情况下,点了两份黄焖鸡米饭,被店家索要100元餐费。紧接着,宁夏一位网友爆料,4日在青岛旅游期间点了一只帝王蟹,店家称重前把蟹腿拔掉,398元/斤的帝王蟹重达7斤多,店家表示称了必须买,最后该网友支付了近3000元餐费。

据“青岛大虾”当事人朱先生回忆,因账单价格起了争执以后,一开始警察来了不到2分钟就走了,让找物价局。又打了5、6次电话,民警才第二次来,协调一番后,给优惠了一下,让先把钱给人家。朱先生称,“这之间给物价、工商方面拨了很多电话,不是说放假不好处理,就是说管不了,让找别的部门。

事情发生第二天,记者也联系了相关部门,工商部门表示只负责查证,规范经营行为,价格不归他们管。物价部门则表示,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或涉及欺诈,还是要找公安。

一位游客在异乡,打了一圈电话却都得不到妥善解决,这位游客内心难免是崩溃的。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旅游早已经不是以前的格局,现在的旅游是大旅游,散客越来越多,现在景区只是旅游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散客的吃、住、行。“旅游局只能规约景区行为,对景区外的问题没有执法权。这时候,就不该只依赖旅游局唱独角戏,政府各部门应当联合执法。”这位专家建议,首先地方政府要出来牵头,旅游应急的各样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药检值班人员要联动起来,莫要互相推诿寒了游客的心。 记者孙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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