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反垄断工作办法出台 10月15日起实施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陈璠 见习记者 贾云娇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10月15日起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要求,自贸试验区将设立反垄断工作协调办公室,市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该办公室均可受理自贸试验区内反垄断举报和咨询,并在天津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会商、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交等长效机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三个派出机构也将分别设立办事窗口,协助反垄断办公室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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