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表态不及时误导预期 上交所向佳都科技发监管函
本报讯(记者 陆绮雯)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部门以“公司重大事项表态不及时,对投资者预期造成误导”为由,向佳都科技发出监管关注函,对公司董事予以监管关注。
今年7月23日,佳都科技披露控股股东提议中报实施每10股转增15股的高送转方案,但公司迟至8月31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决定将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延至年底实施。有媒体质疑,公司在控股股东提议高送转后不及时表态,还推迟实施高送转方案,其真正目的是想等大盘走好或后续定增对象认购股份时再推出。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属公司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提议的方案是否可行或是否需作重大调整,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股东有关提议时,应及时形成意见并对外披露。佳都科技董事会未在合理时间内做出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对投资者预期造成重大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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