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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央行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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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0日 20:11  来源: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岳付玉 作为目前中国北方唯一的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一举一动无不牵动万千神经。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立即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新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面实现了突破?突破的力度有多大?能给天津乃至京津冀地区甚至整个中国北方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士。

问题1

含金量有多大?都有什么突破?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告诉记者,总体上说,《指导意见》基本囊括了上海自贸区两批金改政策除国际金融中心相关政策外的全部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还特别增加了京津冀、融资租赁等方面凸显天津特色和优势的支持政策。所涵盖的政策内容涉及面很广、政策的支持力度很大,含金量很高,“既有以往没有的创新政策,也有对现行政策限制的突破和放宽。更有兼顾当前和长远的探索性政策。”应该说,这些政策含金量非常高、非常具体明确,针对性、可操作性都非常强,很接地气,非常符合天津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

具体来说,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租赁业发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四大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则形象地介绍,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过程中,紧紧围绕“主体、资金、账户、权力”这八个字寻求政策创新和政策突破。形象地讲:主体好比车辆,是市场的开拓者和经营者,要激发活力、充满生机,万众创业、大众创新;资金好比动力,是车辆的油料和电能,要源源不断、快速供给,高效流转、释放能量;账户好比道路,是资金的通道和路径,要四通八达、一路通畅,高效便捷、全程无忧;权力好比红绿灯,是通行的信号和指引,要减灯放行,常开绿灯、少开黄灯、慎开红灯。总之,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账户通起来、主体多起来、资金动起来、权力少起来。这是整体的思路和方向。

“我们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动金融政策创新和政策突破将要实现六大效果”,这位副行长解释,即:实现金融制度的创新性、金融政策的复制性、金融主体的多样性、金融服务的高效性、金融资金的便捷性和金融风控的安全性,为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投融资贸易便利化提供强大动力支撑,充分发挥“助力器”作用。

问题2

凸显天津特色和优势的支持政策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一言中的:“最能凸显天津特色和优势的金融支持政策是促进租赁业发展。”

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租赁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大力推动租赁机构设立和业务创新,租赁公司数量和业务规模连续多年稳居国内前列,租赁行业已成为天津市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产业,在天津市形成了非常强的聚集效应和比较优势。刘通午说,《指导意见》提出了5条12项切实可行的金融支持政策和措施,涵盖了拓宽租赁企业投融资渠道、灵活资金运营、提升业务便利性等多个方面,更加突出了天津的区域优势和政策优势。例如,允许区内租赁企业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开展投融资业务;允许区内租赁企业按照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借用外债,外债资金可实行意愿结汇;允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等。“这些都是以往所没有的创新政策,突破力度非常大”。可以说,这些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将为天津租赁业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天津租赁业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周振海补充说,“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租赁公司利用国家外汇储备支持开展飞机、新型船舶等租赁业务”这一条,“政策上能列进去实属不易”,说明政策之门已经打开。因为动用国家外汇储备是需要一系列程序的,下一步将会出台相关配套细则。此外,不仅注册在天津的租赁公司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红利,那些在北京河北的租赁企业哪怕没有注册在天津,也可以借鉴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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