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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色警告!事关电动自行车 警惕夺命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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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0日 12:02  来源:天津都市网

体型不大的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大家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红色警事

4月25日,陕西商洛,一场火灾改变了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7岁儿子和9岁女儿全身大面积烧伤。火灾的起因是室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爆炸起火!

据蔡女士回忆:“当天晚上突然听见声音,跑过去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了,孩子就在里面喊妈妈,孩子爸爸冲进火场将两个孩子救了出来,但当时姐弟俩都已经昏迷不醒。”

“孩子当时烧的……孩子的爸爸出来也昏迷了,过了半天猛咳出很多黑色的东西。”回想起当时的场景蔡女士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泣不成声。

医生表示:“小男孩的病情稍微轻一点,目前为止没有太大的生命危险,而这个小女孩的病情要严重的多,即便度过危险期,小女孩的双手已经严重烧伤,可能后期要面临截肢,甚至残疾的风险。

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两个朝气蓬勃的少年,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小”习惯酿成了永远无法挽回的“大”悲剧。

红色警示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短路、飞线充电、电动车入室充电、私自改装等引发的事故极其惨烈,一个个悲剧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案例1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某村民自建房1层发生火情,消防救援人员到场疏散54人,营救出9名被困人员均已送医,其中4人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现场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案例2

2023年3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一栋出租屋突发起火,大火导致2人死亡,附近10余辆电动车被烧毁。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为电动车短路引发火灾。

案例3

2023年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白沙镇一鞋店起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过初步调查,火灾系电动车充电自燃导致。

案例4

2023年2月2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仁和花园发生一起居民住宅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儿童电动平衡车在室内充电不当引发火灾。

案例5

2020年9月1日,安徽合肥庐江县一小区业主叶某某,私拉电线至一楼为电瓶车充电时自燃起火,导致1名儿童窒息死亡。庐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失火罪,将其批准逮捕。

红色警告

通过以上的几个案例,大家是不是已经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有了清醒的认识?如果您心中还存在侥幸,那么我们一起再来看看下面的几个实验!

红色警惕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不会再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抱有侥幸了,同时又有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我们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警惕电动自行车“发火”呢?

过度充电

一般情况,电动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过长时间的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线路老化

电动自行车使用过久,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如果车辆电线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

充电器使用不当

很多家庭不只一辆电动自行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混用充电设备,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违规改装

电动自行车电池一般有铅酸电池、锰酸锂电池、三元电池、磷酸亚铁锂电池等多种类型,各种电池的充电电压并不完全相同,在改装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混用,从而导致过充电,进而引发起火爆炸。

红色警觉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这些数据清楚地表明,提高警觉对于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至关重要。

为什么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01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

火场高温和毒烟

电动自行车部件为

塑料、橡胶和聚氨酯材料

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

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一旦人体吸入,只要3-5口

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当周边堆积了可燃物时

火势将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

02另一方面

电动车大多采用锂离子电池

一旦失火燃烧迅速、猛烈

3分钟温度可达1000℃

多数家庭都没有能力和时间

进行有效处置

03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

会受到哪些处罚?

引发火灾事故要承当哪些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红色警防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

或违规改装、更换锂电池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平时工作、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预防呢

牢记“七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电池爆炸的5个预兆

01电池发热

电池温度持续升高,超过65°C并持续上升,这是电池爆炸的重要前兆。电池发热可能由外部短路、过充电或物理损伤导致,需及时处理。

02电池变形

电池外壳或单体电芯出现明显的鼓胀变形,这显示电池已经发生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有较高概率转化为热失控和燃烧。

03电解液泄漏

电池电解液通过密封垫或接头泄漏至外部,这表示电池防护结构已经受损,内部短路的可能性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04刺激性气味

电池散发出刺激性气味,这可能是电解液分解产生的气体,显示电池反应已经失去控制,发生过度发热和燃烧。

05电流和电压异常

电池监控系统检测到电流、电压或内阻出现异常波动,超过正常工作范围,这显示电池内部已发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下降。

电动车如何选?

1.建议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电动自行车品牌;

2.查询了解产品的“三包”期限和当地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方便后期维修保养;

3.查验车辆CCC认证标志,核对合格证和车辆整体外观的一致性,特别是鞍座长度,如有较大出入,可能是经销商涉嫌擅自改装,严重的可能影响电动车骑行安全;

4.感受车辆的启动、加速、行驶是否平稳,车辆的操纵是否舒适,检查刹车松紧度、车把灵活性、车轮活动性,确保选购的车辆适合自身操控;

5.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免为日后行车安全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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