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离婚时夫妻共买保险分割问题
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买的保险,在离婚时会被分割吗?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通过案例带您了解离婚时夫妻共买保险分割问题。
案例介绍
赵女士在婚后,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经过数年缴费,保单积累了数万元现金价值。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而这份人寿保险在离婚时是否会被分割,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问题。
案例分析
1.这份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无特别约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据此,夫妻共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赵女士以夫妻共同存款购买的人寿保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既然这份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虽然这份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还要综合考虑保险的具体条款、保险金是否已领取以及被保险人等因素。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1)已领取的保险金
假如夫妻一方已经领取了部分保险金,则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举例说明:赵女士购买的这份人寿保险是两全保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在离婚时,通常依据公平原则对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进行分割。
(2)尚未发生满足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单
举例说明:赵女士购买的这份人寿保险是定期寿险,在保险未到期且未发生合同约定理赔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领取保险金。
假如赵女士此时选择退保,则该份保险的现金价值被视为财产权益,存在离婚时被分割的可能性;其分割额度,通常由夫妻双方协议而定。
假如赵女士选择继续投保,仍需向丈夫支付部分现金价值(截止到现在时间节点),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决定。
(3)特殊情况
如果该份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子女,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司法实践中多数采纳“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观点。
案例解答
综上,赵女士婚后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个人离婚,对于已领取保险金的,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保险未到期的,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延伸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第4款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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