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了解保险关键“期”(下)
上一期,我们讲了交费期、保险期间、犹豫期,接下来还有哪些关键“期”,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继续为您讲解。
等待期:
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间内,因特定原因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主要应用于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险领域。
保险不是"今天买、明天就能用"的即时商品。您需在等待期内自己管理健康风险,同时不要轻易更换保险产品,以免出现保障空窗期。
注:通常保险产品的等待期为30天、90天或180天等,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宽限期: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交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
如果您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别忘了有保险宽限期,保障不会立即失效。
注:通常长期保险产品的宽限期为60天,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中止期:
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付续期保费,或因保单借款未还、保单发生垫交,其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偿还借款及利息或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从而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中止终止。合同没有彻底结束,还有"复活"的机会。但保单复效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重新计算等待期,而且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拒绝复效。因此,应尽量避免保单进入中止期。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希望以上梳理能帮助您清晰地理解保险中的关键时间概念。保险是复杂的金融工具,但它的规则并非不可掌握。多一分了解,就少一分误解;多一份清晰,就多一份保障。作为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才能让我们购买的每一份保障都真正地安心、踏实。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天津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都市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