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父母陷育儿焦虑 9成家长支持家庭教育国家立法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记者景远)随着六一儿童节的到来,家庭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等现实问题引发广泛讨论,关于加快推进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频传。一项面向全国千名父母家长关于“家庭教育立法”的专题调研结果显示,89%的被调查父母认为子女家庭教育“既是家庭大事,也是国家大事”,89.1%的父母认为进行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很有必要”和“有必要”。在今天举行的调研成果通报会上,专家指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应尽快将之提上议事日程,推动该项法律尽快出台与实施。
育儿困惑:溺爱、偏爱、不会爱
此次调研由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组织开展,其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网亲子频道介绍,“家庭教育立法”社会问卷专项调查活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内容开展,旨在支持和促进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工作开展。调查活动面向全国1000名父母家长进行问卷,内容包括5个方面、24个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家庭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呈现多样性、并发性。其中,“宠爱溺爱孩子、娇生惯养”,“重视智力开发、忽视德育教育”,“重视子女教育、但理念方法不对”,均占到22%以上。对此,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天仁将之概况为:溺爱、偏爱、不会爱。
大量家庭内部亲子关系问题突出引起调研组的关注。调查结果显示,81.7%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存有不同程度的“困惑和焦虑”,75.4%的父母“没有参加过正式的或3天以上的家庭教育学习”或“专家咨询指导”,29%的父母“没有读过家庭教育方面的书籍”,47.2%的父母认为家庭教育的关键是教育好孩子,而与父母自身的教育无关。由于父母履职教育的空缺与滞后,很多人教育子女时陷入误区。
“尤其是对独生子女,要么娇生惯养,过于宠爱溺爱,导致孩子不能自强自立;要么偏重智育和分数,忽视德育教育和身心健康,导致孩子不知感恩,不懂礼节,体能较差;要么沿袭封建家长专制思想,剥夺孩子的正当权益和爱好、选择,甚至使用家庭暴力与物质利诱。”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温韬同时指出,还有大量的“留守儿童”在成长的关键时期未能接受正常的家庭教育,即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不少也因为缺少父母的陪伴而成为“心灵的孤儿”。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家庭的父母和孩子都处于困惑、焦虑、无助甚至激烈的矛盾对抗之中。此次调查显示,81.7%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焦虑,其中严重困惑焦虑的占到14.1%,有的甚至酿成了自杀相残等家庭悲剧。
九成家长支持家庭教育国家立法
调查结果显示,89%的被调查父母认为子女家庭教育“既是家庭大事,也是国家大事”,89.1%的父母认为进行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很有必要”和“有必要”,认为“非常紧迫”和“紧迫”的占到了76.3%,显示广大父母和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重要性和立法必要性、紧迫性的高度认同与支持。同时,91.0% 的父母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应遵循“既立足中国国情,又借鉴国外经验”的原则。
对于家庭教育立法,父母家长最关注哪些问题?此次问卷围绕“家庭教育立法最应当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设计了可供多选的8个子选项。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确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与科学的教育方法”、“明确家庭教育内容”和“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得票数各占16.8%、16.5%、14.8%。此外,有13.1%的被调查家长投票给“明确父母及长辈职责”选项。
对于家庭教育立法的起草方式,42.3%的被调查者选择“组建各方代表参加的专门班子起草”,反映出人们希望家庭教育立法参与的广泛性;33.5%选择“交由妇联、教育部门主管”,体现出人们对专业性的期望;16.9%选择“立法机关委托第三方起草”,也值得重视。
立法形势紧迫 时机已完全成熟
由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天仁和副会长温韬、会长王君峰共同完成的《关于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研究报告》,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论证了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与可行性。
研究报告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家庭教育发展显得滞后,呈现“三足”不能“鼎立”的局面。目前,我国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家庭教育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全面确立,组织领导体制层级不高,政府投入与政策支持不够;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有待深入,专业队伍人员不足水准不高;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缺少有效的衔接与协同机制,尤其是家长教育严重滞后,很多家长不能胜任父母崇高职责,家庭教育缺失和失败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家庭教育市场缺乏准入机制,监督管理亟待加强等。
报告指出,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开展家庭教育国家立法,不仅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客观的紧迫需要,而且具有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许多法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支持,并有部分地方的立法实践与国外境外立法经验的借鉴。因此,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应尽快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推动该项法律的尽快出台与实施。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天津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都市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