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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套路”你的保单?——互联网保险“魔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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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16:23  来源:天津都市网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金融消费维权再度成为焦点。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以“便捷、低价”的形象快速普及,然而在流量驱动的商业模式下,部分保险机构及中介平台通过复杂的产品设计、隐蔽的收费机制和诱导性营销手段,让消费者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被扣费”。这种被称为“魔方业务”的违规模式,正在全国范围内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首月0.1元”“每月仅需1.6元,享600万保障”“医保账户补充医疗,免费领取”……在短视频平台社交App共享单车支付页面,此类保险营销广告随处可见。消费者往往在点击弹窗、输入个人信息甚至完成支付后,才意识到自己“买了一份保险”,而后续等待他们的,是每月自动扣费、退保入口难寻、推销电话不断等连锁问题。

从“免费领”到“自动扣”

这类被业内称为“魔方业务”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已在全国形成成熟套路:

引流环节蹭概念——打着“医保”“社保”“惠民保”旗号,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政府福利,而非商业保险。

投保环节藏扣费——首月几毛钱引流,自动续费开得悄无声息。倒计时结束自动跳转支付,全程不提醒“您正在开通自动续费”。

锁客环节设障碍——退保入口深藏,电话“回访”变相挽留,消费者关上自动扣费,第二天电话就来了:“看您保单支付成功,自动续保帮您打开了啊”。

三个环节走下来,消费者从“被投保”到“被扣费”再到“退不出”全程被动,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便捷服务权全线失守

监管有红线,违规必被罚

法律法规层面,相关红线已清晰划定: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欺骗投保人,欺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不当营销,要求保障消费者依法求偿权,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妨碍消费者行使退保权利

针对上述乱象,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姿态,25年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对涉及违规销售,误导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保险机构及中介平台开出罚单。

2025年,某头部互联网平台因短视频宣传“百万医疗不限病种,不限年龄,保费每月仅1元”被罚200万。

2025年2月,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被警告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0万元,罚没合计1033.7万元。

315不该只是一天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记住几条:别信“免费领”,别急着点弹窗,自动扣费开通前多看一眼,退保入口找不到就打官方客服。

对行业来说,315不是“过关”,是镜子。当“魔方业务”把心思都花在怎么让用户发现不了、退不出的时候,保险离保障越来越远。

监管在动,罚单在开,但要根治这种“产业链式”违规,还得让违规者真正感到疼——不是罚一笔就完事,而是让它做不了这个生意。

毕竟,保险不该是猜谜游戏。

保障,本该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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